欢迎访问华安资产官网!

关联交易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合并披露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4 阅读量:7

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保监会”) 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资产”或“公司”或“我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现就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办法》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保险”)、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保险经纪”)、华安汇富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汇富”)、中保车服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车服”)、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海航天津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天津发展”)、海南海航信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物业”)等公司关联方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序号

关联交易类型

交易概述

关联交易金额

1

资金运用类

2025年7月1日,扬子江保险经纪购买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管理费0.42万元/年

2

资金运用类

2025年7月4日,华安保险赎回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创稳赢3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0

3

资金运用类

2025年7月8日,华安汇富赎回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新动力8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0

4

资金运用类

2025年7月9日,中保车服购买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管理费2.4万元/年

5

资金运用类

2025年7月9日,扬子江保险经纪购买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管理费1.5万元/年

6

资金运用类

2025年7月25日,华安保险赎回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赢1号港股通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0

7

资金运用类

2025年8月6日,中保车服购买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管理费1.5万元/年

8

资金运用类

2025年8月20日,扬子江保险经纪赎回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0

9

资金运用类

2025年8月29日,华安汇富赎回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新动力8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0

10

资金运用类

2025年9月1日,华安保险赎回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领航12号资产管理产品

0

11

资金运用类

2025年9月5日,扬子江保险经纪购买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管理费0.3万元/年

12

服务类

公司与海航天津发展签订《天津环贸商务中心写字楼租赁合同》,续租天津中心写字楼-2-905室,租期一年,租赁期间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110,085元

13

服务类

公司租赁海航天津发展的天津环贸商务中心写字楼-2-905室,海航物业向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公司应向海航物业支付该租赁房屋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的物业费

24,600元

14

资金运用类

2025年9月15日,扬子江保险经纪赎回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0

15

利益转移类

公司拟收购特华投资持有的华安汇富20%股权,为明确双方初步合作意向,2025年6月19日,公司与特华投资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意向书》”),于2025年6月20日向特华投资支付意向金1300万元,并约定在意向金支付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评估、审核及交割。后续,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华安汇富股权价值进行分析测算并出具估值报告初稿,通过邮件将报告初稿发送特华,要求其对估值价格、转让决策反馈意见。经过多轮协商谈判,2025年9月13日特华投资邮件反馈同意继续推进转让交易,同时对估值依据提出新的建议。为推动华安汇富股权转让事项,公司后续仍需开展财务尽调、法律尽调、董事会审议、转让协议签署、监管报批等多项工作,预计无法在《意向书》约定的2025年9月20日内完成华安汇富股权转让交易。根据《意向书》约定,2025年9月19日,公司与特华投资协商一致并通过签署书面确认书的方式将完成华安汇富股权转让评估、审核及交割的期限延长3个月

1300万元

16

资金运用类

2025年9月24日,华安保险赎回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开阳2号资产管理产品

0

二、本年度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累计金额(元)

资金运用类

19,233,385.96

服务类

16,451,923.9

利益转移类

13,000,000

保险业务和其他类

96,364

总计

48,781,673.86

三、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根据《办法》规定,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对适用《办法》第二十条的关联方全部投资账面余额为0;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和境外投资中,对适用《办法》第二十条的关联方的投资账面余额均为0;对适用《办法》第二十条的单一关联方的投资账面余额均为0;公司投资的底层基础资产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的金融产品份额为0。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不符合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比例要求的情况。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24日